服毒讨债 引发命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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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03:42 济南日报 | |||||||||
本报7月19日讯(李明君)为了讨回自己的卖猪款,苏某竟在债务人高某家中服毒自杀。日前,苏某家属起诉高某赔偿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定,高某负有次要责任赔偿8000余元。 2001年12月的一天,苏某将自己养的一头猪卖给高某。当时双方约定价格600元,高某当即付给苏某300元。时隔20余天后,苏某找到高某,以高某所付3张百元人民币中有一张是假钱为由,向高某讨个公道。没想到高某坚决予以否认。经人调解,苏某与高某同意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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