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菜开车捎菜友撞上限高杆 祝某过失致人死亡昨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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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03:50 青岛新闻网 | |||||||||
早报讯 祝某昨被市北法院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去年7月21日早晨,菜农祝某驾驶一辆农用四轮车到市场卖菜,顺路捎带上同在菜市场卖菜的姜某,并让姜某站在后车厢里。农用四轮车沿浮山后村一条小路由南向北行驶,路过村头一处限高铁栏杆。
铁栏杆限制大货车进出,祝某的农用车正好能通过,但祝某忽略了后车厢里还站着姜某,结果站在后车厢里的姜某头部恰好撞在铁栏杆上,造成颅内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记者宋振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