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损外币不能兑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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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04:08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破损外币如同废纸”,日前,张女士打进本报热线,询问如何处理破损外币。中国银行重庆分行外币汇兑处答复:只能“现钞托收”。 张女士介绍,春节去香港旅游带回一些港币,其中一张50元的被小孩撕破,拿到中国银行兑换时多次遭到拒绝。张女士说,自己像留了一张废纸。
中国银行重庆分行外币汇兑处负责人刘丽介绍,由于外币在国内市场是不可流通货币,外币交易是按照国外银行的标准执行,因此,原则上对破损外币不予兑换。但是,可“现钞托收”,即由中国银行充当委托方,按千分之一的比例收取委托费,参照国外银行的执行标准,扣除一定税费、手续费。 (记者 陈寒星 实习生 张婷婷)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