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身份界限消除就业歧视广东加强劳动合同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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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05:1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广州7月19日电】(记者吴勇加)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日前发出的《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指导企业彻底打破“干部”与“工人”、“正式工”与“临时工”、本地职工与外来职工等身份界限,在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方面平等对待,并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不得歧视。 《通知》强调,受《劳动法》调整的各类用人单位都应按照《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
《通知》指出,目前仍有部分地区继续沿用一些计划经济时期的做法,有的甚至存在就业歧视现象。如有的企业仍未打破干部和工人的身份界限,劳动合同文本分“正式工”合同和“临时工”合同,有的企业不与外来工、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或仅签订内容简单的临时工合同等等,这些都不利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和劳动关系的协调稳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指导企业彻底打破“干部”与“工人”、“正式工”与“临时工”、本地职工与外来职工等身份界限,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职工签订相同文本的劳动合同,在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方面平等对待,并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不得歧视。对于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职工,如本人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作者:记者吴勇加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