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手脚” 诈骗百余万社保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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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05:31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2003年6月,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一位侦查员吃过晚饭后,在查看自己的电子邮箱时,惊奇地发现自己的邮箱里有一封陌生人发来的邮件,再一细看,竟然是一封举报信!举报人称其知悉社保基金被盗取的详细情况。
市检察院反贪局决定对举报信中所列举的四川协益社保咨询服务公司(以下简称:协益公司)盗取140余万元社保基金这一线索入手进行侦查。一起颇为罕见的骗取生育保险金的诈骗案渐渐浮出水面。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双方的协同配合下,协益公司法人代表李相俊的犯罪事实一件件地被挖了出来。2004年5月25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李相俊提起公诉。2004年7月9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特大诈骗生育保险案。 发现“秘密” 2001年2月,重庆人李相俊出资10万元,在成都成立了协益公司,其主要业务范围是代理单位和个人参加社会保险,以及接受社保的相关咨询,公司从中收取一定费用。 2002年初,李相俊从一个偶然的机会中发现了这样的“好事”:按国家和成都市的有关政策,社会养老保险金中含有0.6%的育龄妇女生育保险金,当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时,由用人单位提出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凭女职工生育子女的《准生证》、《出生证》等有关资料,由社保局审查后按一定标准向女职工所在单位拨付社保生育金。女职工所在单位应将此款用于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千万不要小瞧这0.6%,按当时的规定,参保单位按时足额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满12个月,育龄妇女生产后,按成都市标准,社保局就要向单位拨付生育津贴,一般拨付5020.50元。协益公司瞄准了这0.6%的妇女生育保险金,并在上面做起了“手脚”。 骗来“三证” 在李相俊的授意下,协益公司派出专门的业务员收集育龄妇女的情况,一些闻风而动的“串串”冲着其中的利润,深入双流、资中、彭州等地,收集没有参加社保的孕妇或产妇的有关资料,这些妇女一旦生了小孩,协益公司的人员或者“串串”及其他一些人员,就到产妇那里去,以上户口、作登记等名义从产妇手中骗来“三证”(身份证、准生证、小孩出身证)。 当协益公司拿到“三证”后,李相俊立马假造一份与产妇签订的用工合同,即证明产妇是自己公司的“职工”。然后他又指示公司出纳,拿着“三证”和伪造的用工合同到社保局营业大厅办理参加社保生育保险的手续,并补交一段时间的参保费用及滞纳金。手续办完后再将“三证”还给产妇,而这些产妇绝大多数都是农村妇女,她们中的有些人甚至连“社保”为何物都不清楚。 此后,通过社保局有关部门的审核,一般一个星期后,社保局就将生育津贴款划到协益公司账上。协益公司在拿到社保局划来的生育津贴后,马上就停止为产妇继续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了。 警方查明,仅2002年1月至2003年8月期间,李相俊开办的两家公司就以本单位“390名职工”的名义,为不符合社保局生育保险条件的生育妇女补缴了养老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78.2万余元,随后从社保局领取生育保险金共202.9万余元,至案发时共骗取社保生育保险金共计124.7万余元。 查洪南成侦诉本报记者方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