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安部官员:打击假文凭需全社会配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08:07 胶东在线 | |||||||||
中新网7月19日电在教育部、公安部今天举行的联合打击网上学历造假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公安部官员指出,学历文凭诚信体系的建设工作,需要政府各个部门配合。 今天新闻发布会公布的8个假网站,不仅网站的内容和名称,甚至中文名字也和真网站一模一样,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副处长宁小华先生指出,这是目前互联网管理的盲区,中文名称的注册往往是在工商部门负责,经营性的网站,是由工商部门作为企
公安部官员佟建鸣则提出:对于制作、复制或者是涂改、挖补国家公文、证件、印章,刑法里有规定,但是“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对这些不构成犯罪的,城市办假证的“牛皮癣”,目前国家也缺乏相对的处罚管理规定。 针对目前社会还存在大量买假的人,教育部官员表示,对于买假的人,本身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但是法律上怎么制裁这些人,目前也是没有法律依据。 教育部学生司司长林蕙青强调,只有社会全民意识的觉醒和高度的重视,才能使学历文凭的诈骗活动和造假活动没有市场,社会风气和社会环境才能得到根本的整治。 另外,宁小华副处长还指出:全国高等学校学生教育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的技术员有时也会发现作假的IP地址,但具体的处理仍然需要政府各个部门的配合,即使公安部门要取缔他们也要有充分的依据。所以,这件事情不是教育部一家能做到的。责任编辑:张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