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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峨山彝族自治县原县长、玉溪市统计局原局长普通发涉嫌贪污、受贿一案。
检察机关查明:普通发现年49岁,研究生文化,曾任峨山县县长、玉溪市统计局局长
。1995年5月,普通发利用担任峨山县副县长兼云南天子企业(集团)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要求公司为其办理信用卡,该公司即在银行为其办理了一张存有6万元钱的牡丹信用卡,普通发在将此卡销户时交回5万余元,自己将其中的8458元占为己有。2001年3月,普通发利用担任玉溪市统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从该局财务室领取现金5.1万元人民币,通过他人购买了一台价值4.1万元的电脑,剩余1万元被其虚开了一张发票报销后占为己有。此外,普通发还先后将公款7万余元占为己有。普通发还于1997年9月,非法收受了峨山县小街镇镇长黄某为感谢其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对小街镇的支持而送的股本金1.2万元人民币的某银行原始股1万股。同时还收受黄某为感谢其多年来的培养和工作上的支持而送的人民币2万元。普通发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11万余元。经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于去年12月13日将普通发刑事拘留,12月24日予以逮捕。
检察机关认为,普通发侵吞公款8.9万余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14.6万元,已涉嫌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普通发在司法机关尚未询问、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如实主动供述其犯罪事实,可视为自首,且其在案发后退清了全部赃款。
本案将择日宣判。
张宏柱 王劲松 (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