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市一服装厂被查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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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00:48 大连日报 | |||||||||
本报讯(刘国利记者董国勋)一栋楼房内,既有车间,又有仓库,还有员工宿舍,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人员与财产双重损失,对这样的“三合一”厂房,《消防法》是严厉禁止的。7月15日,普兰店市消防大队依法对长期存在隐患火灾又拒不整改的普兰店市普田服装有限公司予以查封,对一些只注重抓生产、不顾安全的单位敲响了警钟。 普兰店市普田服装有限公司2002年6月投入生产,整个厂房属于明令禁止的“三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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