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承诺一纸空文? 市南法院开审一学生状告学校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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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03:57 青岛新闻网 | |||||||||
早报讯认为自己所在的学校存在虚假宣传,要求学校返还所交学费1万余元,昨天市南法院昨开庭审理了一起学生起诉学校的官司,并将择日宣判此案。 学生李某称,2001年,他报名参加了青岛一所外国语培训学校进修外语。入学时,校方承诺“期满不能通过考试者,可以继续免费学习。”但当李某未能通过考试,打算继续学习时,学校却拒绝了李某的要求,李某认为学校行为构成欺诈,就将学校告上了法庭。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许多培训学校为了招生都打出了诱人的承诺广告。市南法院的陈法官提醒市民,报名时,要保存好当时的宣传资料或报纸广告,以免在发生纠纷时,出现“空口无凭”的情况。(记者宋振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