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债买假币有借没得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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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09:43 中国宁波网 | |||||||||
东南商报讯 (记者胡珊通讯员葛丽娜何琪浩)奉化市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因借款购买假币而起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董某与蒋某曾一起商谈过贩卖假币,后因蒋某缺乏资金,董某遂借给蒋某2万元用于购买假币。之后蒋某持款购买假币时被骗,仅购得冥币一扎。董某向蒋某多次索要2万元借款无果,遂向法院起诉。
奉化法院审理后认为,董某明知被告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应认定该借贷关系非法,不受法律保护,一审驳回了董某的诉讼请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