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机动车执行排气新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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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09:44 扬子晚报 | |||||||||
记者7月20日从南京市机动车污染管理办公室获悉,为缓解机动车数量“井喷”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南京市将定期监测市区道路空气质量,并按照国家日前发布的第二阶段轻型车排放标准公告,全面实施机动车新排气标准。 自9月1日起,重型车辆执行GB17691-2001和GB14762-2002的国家第二阶段标准,不达标的车辆不得上牌;自7月1日起实施《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与《农用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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