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一居民楼电梯变“公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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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09:51 生活报 | |||||||||
本报讯高层居民楼内的电梯本是为了方便居民出行的,但是哈市道外区黑航住宅楼的物业公司却将电梯当成了生财之道,本楼居民和外来居民乘坐都得交费,让居民们抱怨纷纷。 19日,家住哈市道外区的赵女士向记者反映,她18日20时许去朋友家串门时遇到一件“怪事”。当她来到朋友家所居住的道外区江畔路126号黑航住宅11号楼时,刚到一楼的电梯门前,就被电梯内的管理人员告知,乘坐电梯无论到几楼都要交0.3元的费用。赵女士的朋
19日9时35分,记者来到哈市道外区江畔路126号的黑航住宅11号楼。记者看到,该栋楼共有18层。记者进入楼道却看到电梯间的大门紧锁,经询问得知,该楼电梯的营运时间是6时至9时,11时至13时30分,16时至21时,其他时间全部关闭,居民上下楼无论多高都要爬楼梯。 11时30分,记者再次来到该楼电梯口时,正好有几个本楼的居民手拿着零钱在此等候电梯。据几位居民介绍,该楼电梯一直都是这样收费的,本楼居民单程0.2元,外来居民单程0.3元,家里的孩子从上小学开始乘电梯就得收费,办月票比较省钱,每人每月8元钱,但从来不给开收据。为此,家里人一般都不愿出门,给居民带来很大的不便,一些外来居民更是不理解,走亲访友坐个电梯还得收费,谁还愿意再来串门。居民们也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但始终都没有解决。 随后,记者乘上电梯,坐在电梯内的女管理员指着电梯内的公告对记者说,乘坐电梯交0.3元钱。记者问为什么,管理员回答,物业公司不定期收居民电梯费,三四年了一直是这样在电梯内收费,并规定早、中、晚三个时间段开放电梯,对本楼和外来居民实行不同收费标准。当记者问收费为什么没有收据时,管理员不耐烦地说,物业公司收电梯费从来就没有收据。 19日下午,记者与哈市房产局物业处和哈市物价局经营处取得了联系,得到的答复均是,小区物业可以按企业内部规定制定电梯的收费标准,但只是针对本楼的住户而言,对外来人收取电梯费是绝对不允许的。(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