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余药品处理暂无良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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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10:05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实习生 王莉蕾 记者 邹伟 崔洪曙)昨天,一文,引起众多读者关注。许多市民致电本报询问,多余的药既不能卖给“药贩子”,也不能随便乱扔,他们究竟该怎样处理呢? 市民曹女士说,医院和药房的过期药,药厂可收回处理;药监局从药贩子手中收缴来的过期药,可以集中销毁;可市民自己家中的药一旦过剩或过期,该怎么办?将它们卖给“
曹女士希望,有关部门能组织专门人员,对市民家中的过剩或过期药品进行定期统一回收。 然而,记者采访有关部门后发现,这种希望目前在南京来说非常渺茫。 据市药监局稽查处处长助理程燕莉介绍,现在国家仍然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市民处理家中药品的行为。如何处理市民家中的过期药?如果由市民自己处理,该怎样处理?如果由社会来处理,又该由谁来统一回收?这一系列的问题在法律法规上都属于盲点。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负责人也坦言,非法收购药品就像“牛皮癣”一样,不仅南京有,全国其他城市也有,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等诸多原因,目前他们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