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苍南两人运送47人偷渡台湾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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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10:1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杭州7月21日消息(记者陈淦通讯员吴方程)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近日对陈某、郭某组织运送他人偷渡台湾一案作出判决:陈碧雄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千元。郭雄君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今年2月9日,陈碧雄在“孙阿斌”(另案处理)的要求并承诺给予1.6万元好处费后,
而后,被告人陈碧雄与张培雄(另案处理)从福建来到苍南县灵溪镇,与偷渡人员取得联系,并叫他们在旅馆等候安排。 当天晚上9时许,被告人陈碧雄带领9名偷渡人员乘坐出租车来到霞关码头,其他偷渡人员由张培雄负责安排。当天晚上11时30分许,被告人陈碧雄见47名欲偷渡到台湾打工的人员已经到齐,即打手机给郭雄君,叫其将渔船靠岸将偷渡人员接上船,被告人郭雄君见人员众多,即将运送费用提高到1万元(包括柴油费)。 次日凌晨零时30分许,被告人郭雄君驾驶闽福鼎渔F316船,与被告人陈碧雄运送47名偷渡人员时,在苍南县北关岛以南海域被温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当场查获。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吕桂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