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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修车还要收取估价手续费 车主拒付双方引发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11:04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林文龙)一辆北京吉普“三菱速跑”的车主因车被撞损委托汽修公司向保险公司理赔,最后不满理赔结果要求推翻委托,并欲将车转送其他厂维修,不料,汽修公司竟提出要收取估价手续费,车主认为收费不合理而拒付,双方由此引发了纠纷。

  14日下午,记者接读者陈先生报料前往黄山路某汽修公司了解事情经过。据介绍,这辆“三菱速跑”是陈先生的朋友于去年9月在该公司购买的,今年6月中旬因交通事故被撞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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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出于对经销商的信赖,遂委托该公司代理向保险公司理赔,同时也表示将在该处维修车辆。近日,汽修公司有关人士告知车主,保险公司最终核定赔偿金额为2.7万多元。车主对理赔结果不甚满意,又得知汽修公司在未征得他同意的情况下,已将车辆拆装准备维修,不得已提出对后车轮进行升级的要求,对此,汽修公司表示办不到。车主只好要求退回车轮维修费,准备自己去购买配件更换,但汽修公司还是不答应。陈先生等人一气之下表示将推翻委托,并要求汽修公司把拆装的车辆复原以转送别处维修。

  这时,汽修公司给陈先生开出一张收费清单,除要收取拖车费200元、拆装检验费850元、板金费200元,还要收取核定赔偿金额2.7万多元的10%作为估价手续费。双方的纠纷就从这项“估价费的10%”引发。陈先生说,他向龙湖区消委会咨询,得知这项收费是毫无根据的,遂坚决拒付。但不付费对方肯定是不会将拆装的车辆复原,双方就此争执不下。

  那么,这项收费是否合理呢?汽修公司一位姓郑的经理向记者表示,他们在开具收费清单时表述不够规范,并且承认收取估价手续费没有相关依据。但是他认为,汽修公司在整个理赔过程中有付出劳动,应合理收费。在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金额之后,他们已将受损车辆送到校正台上进行一些维修的前期工作,还向厂家预订了维修所需要的零部件。现在车主要将车转送别处,他们收取一定的费用是合理的,但车主对这2700多元的合理性表示疑问。对此,郑经理表示,有关收费问题双方可作进一步的协商。

  据悉,在车主的坚持和交涉下,汽修公司近日已免去“估价费的10%”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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