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城市道路 最高可罚两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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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11:28 温州都市报 | |||||||||
占道经营者看清楚了―――占用城市道路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市行政执法局获悉,针对近来我市众多沿街餐饮店夜间占道经营增多的情况,即日起,该局将加大处罚力度,占用城市道路最高可处罚款2万元。 据了解,入夏以来,我市一些沿街餐饮业主为了扩大经营面积或应顾客要求,常常将餐桌直接摆到酒店外面的人行道上或路边,不仅影响了正常的通行,还影响了附近居民休息
该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乱占道行为已严重影响到我市城市形象,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可处5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即日起,执法部门将采取取证后即向当事人送达处罚决定,当事人必须在15日内缴纳罚款,如逾期不履行处罚内容的,按每天3%滞纳金增缴,同时将案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郑晅蔡伊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