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变更登记程序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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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11:28 温州都市报 | |||||||||
近日,温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管所根据有关新规定对警务公开进行了调整。今天刊登机动车变更登记程序。当机动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时,应掌握以下程序。 所需提交的资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主身份证明(私车);单位代码证书(公车);发动机、车身或车架来历凭证。
业务流程: (一)2001年10月1日前注册登记,未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在用机动车,办理各项手续之前须先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流程如下: 1、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单位盖章、个人签名)。 2、个人车辆由车主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单位车辆凭《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办理手续。 3、小型中型客车到档案室查档。 4、车辆业务大厅9、10、11、12、13号窗口受理。 5、车辆业务大厅6、7、8号窗口缴费。 6、20号窗口车主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变更姓名/单位名称、住址、身份证明名称/号码的,流程如下: 1、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单位盖章、个人签字)。 2、凭主管部门或主管单位批准变更的证明文件或材料及复印件、《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照片、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到车辆业务大厅9、10、11、12、13号窗口受理。 3、6、7、8号窗口缴费。 4、19号窗口取《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三)变更车身颜色(车体广告)、车身车架、整车调换、改变车辆使用性质(变更发动机的变更后提出申请)等,请查看车管所业务大厅墙上内容,或拨打车管所咨询电话:88626661。黄彤新远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