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他公司标志,前股东为钱竟打老东家主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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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12:04 南京日报 | |||||||||
【江苏商报报道】近日南京恒缔科技有限公司向鼓楼工商分局举报,南京一家私营企业伪造(冒用)恒缔公司的标志产品的行为,工商局对其行为进行查处,并对此侵权行为进行了处罚。 2003年暑假,上海市师范大学需要一批价值18万的教学仪器,曾与南京市恒缔科技公司联系这批业务,由于上海师范大学采购物品只能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招标,所以当时没有
颜某于2004年初撤股离开公司,他掌握了原公司的技术,能组织生产出跟恒缔相象的产品。所以当他得知这个信息的时候就认订了这是个发财的好时机,也很快与吴某一拍即合。吴某与上海师范大学签定了这笔18万的业务,并在合同中约定其产品是南京恒缔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他在此交易中可以拿到15%的提成。今年2月吴某如期销售给上海师范大学18万元产品,成品伪造了恒缔公司产品的外包装和标志。因此颜某也大赚了一笔。 而南京恒缔科技公司在与上海师范大学联系这笔业务时,惊讶地发现自己的产品已经在该校使用,虽然贴着自己的牌子,却是伪造的,产品质量相差甚远。鼓楼工商部门接到举报后,通过调查确认了事实。对吴某进行处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实习记者李梅通讯员 陆桂明(4版《都市热线》) (编辑 小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