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在刑讯逼供吕海翔死因查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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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12:32 新闻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浙江省海宁市政府新闻办公室20日下午举行新闻通报会,对曾引起社会关注的吕海翔非正常死亡原因调查情况进行公开通报。海宁市检察院检察长曾月桂在会上通报浙江省检察院法医的尸检结论:吕海翔死亡原因符合溺水死亡,与公安机关执法行为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今年5月20日凌晨2时30分左右,海宁市检察院接到海宁市公安局报案:斜桥派出所民警在对“源泉娱乐中心”治安检查时,发现吕海翔与一女子涉嫌有淫亵行为,民警口头传唤两人到斜桥派出所接受调查,在公路上等车时,吕海翔乘小便之机跳入河中死亡。此事引起社会关注的原因是,吕海翔家属以及当地村民怀疑,吕海翔生前曾遭到公安人员殴打,还有人怀疑,吕海翔系被殴打致死。 通报说,死者身上的某些伤为死后伤。公安机关对吕海翔等人的调查传唤符合法律规定。传唤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滥用警械、刑讯逼供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