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首次拍卖公务礼品 由个人上交区财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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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13:29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上海7月21日消息(记者吴善阳实习记者周峰)据记者了解,目前上海市静安区纪委对全区各部门(单位)上交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的19件礼品进行了统一拍卖,拍卖所得款4500元全部上交国库。 这是年初上海市静安区制定《静安区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处理暂行办法》下发后进行的首次拍卖,这在上海市也尚属首次。
这次拍卖的礼品中,有不少昂贵的礼品,如一对石英表、一块汤加王国的纪念币、一幅金箔工艺画等,一共19件。这些礼品是由接受礼品的个人上交给本单位纪委部门,再由各单位纪委部门上交到区纪委的,是上海区内7家单位历年积压的个人上交礼品。所有参与拍卖的礼品首先通过评估师进行价值评估,然后委托上海中天拍卖行进行打包拍卖。上海市静安区曾对去年全区上交的礼品、礼金等做了统计,所有现金及各种礼品估价合计约30万元人民币。按照年初出台的《静安区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处理暂行办法》,从今年开始,所有在公务活动中收取的现金全部上交给静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然后统一交给区财政;礼品由区纪委统一组织拍卖,拍卖所得上交区财政。 据悉,按照规定,进入拍卖程序的主要指上交的高档耐用物品,而办公用品和高级工艺品,经登记入账后,可留本单位使用;一般日用品经单位领导批准并登记入账后可用作奖品、慰问品、捐赠品,也可折价处理给本单位职工;食品、烟酒、水果等礼品可折价给受礼人或留单位使用;而未能拒收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论数额一律登记、上交。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吕桂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