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要求各地食物中毒不能瞒报、漏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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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15:50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王晖)针对饮食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频发食物中毒问题,省卫生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杜绝瞒报、漏报拖延现象。 近一段时间,省卫生厅共收到食物中毒报告多起。据了解,饮食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是食物中毒发生的主要场所,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增多,这与有关
省卫生厅要求各地要加大食物中毒预防控制的宣传力度,使群众掌握分辨亚硝酸盐和食盐的鉴别方法,加大对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监管力度,防止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发生;培养群众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正确加工豆类(如四季豆)食物的方法。与此同时,加强对学校(尤其是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学生食堂和学校内以及学校周边的饮食服务单位的监管。②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