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局长用从公安局借出的手枪打死小偷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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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17:16 人民网 | |||||||||
人民网海南视窗7月21日消息:小偷夜里潜入烟草专卖局局长的家里,局长用一把从公安局借出的手枪将小偷私自“正法”。近日局长王才被海南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小偷夜闯局长家厨房
1998年6月28日凌晨2时许,原白沙烟草专卖局局长王才家后院的厨房里突然窜进了不明人。他和妻子林某揣测,定是有小偷入室行窃。当即,林某挨个儿打电话通知邻居同事,让他们赶来协助抓贼,最后他们还报了警。王才走出卧室,打开后门和走廊的防盗门冲出大喊“站住,别动”。小偷并没有被喊声震住,而是从厨房门口冲出,朝王才迎面而来,并跑到住房处。他用力抓住住房的防盗网爬上2.6米高的围墙,企图越墙逃跑。这时枪声骤然响起。 局长连开三枪放倒小偷 在黑暗中开枪的是王才,原来被声音警醒的王才从卧室里走出时,就已经拿出了一把“七·七”式手枪,眼看着小偷即将越墙逃走,王才连发三枪。其中一枪击中小偷的右臀部,符建全仍继续逃跑,后从约五米高的挡土墙跳下,倒在白沙体委运动场的草地上。小偷被闻讯赶来的群众抓获,并从他的裤袋里搜出一件被盗的T恤衫。 这名小偷叫符建全,受伤后当晚被送到白沙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据尸检和法医分析,符建全右臀部中弹,子弹射入口为自下向前上方成45度角斜入体内,且子弹头停留于体内。当时没有进行尸体解剖,无法准确认定符建全的死因。 肇事手枪从公安局借出 在案发后5年,这名烟草专卖局局长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03年1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1日被逮捕,7月28日后被取保候审。今年2月22日王才最后被收监。透过王才的供述和警方的查证,王才当时使用的那把手枪是他向白沙公安局借用的,有该公安局借用枪支使用表为证。 该案一审在白沙人民法院进行。王才认为他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为制止不法侵害而开枪的,属于正当防卫。两审法院均认定此不构成正当防卫。 法院认为王才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死者符建全母亲已故,其父符国良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才赔偿符国良经济损失8466元。(来源:南国都市报记者林莹通讯员扬帆 实习生林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