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可获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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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03:19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重庆7月21日电 从今年起,重庆市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每月可获得数十元的政府补助。 目前,重庆市人口出生率由1997年的13.6‰下降到目前的9.16‰,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97年的6.24‰下降到目前的3.31‰,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此同时,响应计划生育
在重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刚刚起步,目前仅在双桥和南岸区进行试点,其余地方尚未启动农村养老保险。这意味着,“老无所养”的农民并不能像城市人那样,至少可以依靠低保金维持生计。一旦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丧子,该家庭就更举步维艰。而对这些人的奖励扶助,将使人们对实施计划生育的荣辱得失有更准确的判断,体现出党和政府的温暖,也有利于稳定全市低生育水平。 在重庆,对即将发到农民手中的直补资金,重庆市政府铁定“五不准”:不准任何部门、单位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直补金;不准扣押,包括用于农业税在内的任何款项扣押;不准以村组集体或个人名义,代领直补金;不准以任何名义巧立名目,增加农民负担;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暗箱操作直补金的发放。 重庆市政府规定,这笔直补金由当地农村信用合作社向直补对象提供。两个工作日内,信用社必须将直补金存入直补对象存折。5个工作日内,通知直补对象领取。确保奖励扶助金及时、足额、安全地发放到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