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离婚后能讨还旧债吗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06:25 济南日报

  本报7月21日讯(记者张文祥)“他以前向我父母借债15万元,后来跟我结婚了,我父母没有向他讨债。最近我和他离婚了,我父母准备向他讨债,但还款期限已经过了3年多了,我们还能讨回这笔债吗?”今天上午,读者陈女士向本报“党报热线”反映一桩复杂的债务纠葛。

  陈女士说,父母想起“前女婿”4年以前的旧账,拿出借条向对方讨债。但前夫说约定
你是老虎還是變色龍? 你的网络游戏联盟
眼急手快连连看 财富之旅诚邀商户加盟
还款期限已过了3年多,在法律上早已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即使是打官司,他也可以奉陪到底。更何况,在他与陈女士谈恋爱时,有一次他准备还钱,陈女士的父母没有收,说要将这15万元赠送给他们,作为购买结婚用房的首付款。

  陈女士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她的父母之所以未追讨这笔欠款,正是因为欠债人是他们的女婿。从这个意义上说,婚姻关系的存续实际上造成了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应该从他们离婚时重新计算。

  陈女士的旧债能得到法律支持吗?记者为此咨询了有关法律界人士:婚姻关系不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本案中存在着两个法律关系,一是前夫与前岳父岳母的债权债务关系;二是婚姻关系,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独立的法律关系,两者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存在交叉。因此,本案中,债权人在约定还款期限过了3年多之后才主张自己的权利,确实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


新浪WAP寻宝 QQ酷车等你开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十大空气污染最重城市
《十面埋伏》争议
2004范堡罗航空展
杜邦不粘锅致癌风波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亚洲杯精彩视频集锦
美洲杯 视频点播
环法自行车赛 亚洲杯
海岩新作:河流如血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