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者 首次被收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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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07:43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前天,家住房山区长阳镇公议庄村的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因拒不到其居住地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并在缓刑考验期间伙同他人寻衅滋事,强行侵占他人财物,被房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了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1年的裁定。据悉,这是本市试行社区矫正以来首次因矫正对象不服管理而被收监的案例。 作者:刘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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