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找工作伪造身份拘留7天后悔不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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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09:21 中国宁波网 | |||||||||
宁波日报讯(通讯员卢正来建根孙丹)昨日,贵州人王某从拘留所里出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告诉他的堂兄:“找工作千万不能用假身份证,否则会吃官司的。”这是怎么回事呢? 7月14日,贵州罗旬县的王某持伪造的“湖北省随州市×××”的居民身份证,来到慈溪新浦某电器厂登记,并做了暂住证和工作证。
民警在查验他的身份证时发现多处疑点,即将王某传唤询问。王某一番狡辩后,终于交代了使用伪造身份证的违法事实。他说,他担心贵州人在慈溪工作难找,便想搞一张外省的居民身份证。两个月前,王某在慈溪浒山通过“牛皮癣”上的一个电话号码,花50元钱,就拿到了这张地址为湖北省的假身份证。 王某万万没有想到,拿着这张假身份证混进厂里工作才四天,就被警察查出来了。 警方根据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关于“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处以罚款或拘留”的规定,给予王某治安拘留7天的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