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参与传销损失谁来赔?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10:20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案件类型:民事纠纷案件来源:12348一位从云南回来的邻居主动找到合肥市民赵先生,称云南发财机会多,极力鼓动他到云南投资。一番“考察”之后,赵先生和邻居动身去了云南。 赵先生和邻居到了云南之后,立即被带入到传销据点,上了几天课,接受了一整套“洗脑”培训。于是,赵先生以开超市为名,让家人汇了5万多元,交给了组织。交了钱后,赵
(记者施健康)律师说法:本案例所反映的传销活动,在我国是被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案例中,赵先生应该说是一名被诱骗的受害者。至于其5万元损失能否讨回,关键在于本案能否破获并追回赃款。但是,如果赵先生主动参与了传销活动,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安徽新洲律师事务所马利宏律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