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合法上访打击违法上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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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10:33 深圳商报 | |||||||||
保护合法上访打击违法上访 市公安局昨日举行《通告》座谈会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张清华实习生牛静范晔)昨天上午,市公安局组织召开《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座谈会,来自市局机关治安处、法制处、信访办
与会者认为,《通告》以我国现行的《宪法》等五部法律法规为依据,既规定了信访人拥有的合法权益,又进一步明确了应履行的义务,适应当前我市的信访形势,对全面规范我市的信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市公安局信访办寇俊卿副主任说,从他的工作实践来看,各级国家机关对信访始终是高度重视的,许多通过正常途径反映的问题,最后都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信访中的过激行为,只会增加问题解决难度,影响公共秩序。 与会的冯律师认为,从具体实践看,大部分信访者的问题或矛盾都发生在基层,如果基层信访工作者能够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那么将会极大地化解社会矛盾,减少上级信访部门和国家机关的信访工作压力。他希望政府部门加强基层信访网络建设,健全信访责任追究制。同时,他还希望能够增加领导接访的次数。 桂园派出所警官李小军认为,在上访群众中,绝大多数群众是理性的,他们能够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反映自己的诉求,对这种合法的上访,公安机关是给予保护的。但是,也有极少数别有用心者,在上访中故意夸大事实,煽动群众与政府的对立情绪,甚至上街堵塞马路,冲击国家机关。公安机关今后将会严格区分合法上访和违法上访两种情况,依照《通告》的规定,保护合法上访,严惩违法上访。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张清华实习生牛静范晔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