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可参加住院医疗保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10:33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陈晓薇)记者昨天从第27期《市政府公报》获悉,从现在起,我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未参加医疗保险的18周岁以上居民,均可按照《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日前,市民政局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就低保对象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有关事项联合下发通知。据了解,参保人的住院医疗保险费按我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缴交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陈晓薇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