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人力三轮车该怎样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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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10:39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昨天,《汕头经济特区人力三轮车营运管理规定》立法听证会在市政府大楼举行,来自区人大、运管部门、公交、出租车公司和人力三轮车运营业等社会各界人士的13名陈述人以及两名特邀的汕头大学法学院教授作为专家陈述人,围绕人力三轮车规范管理的立法规定,进行陈词论述。立法听证会场面严肃认真,陈述人观点明确,论述各执一词,特别是发言的人力三轮车运营者,在陈述中真情流露。
立法听证会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章万多主持,市交通局作为起草单位率先在会上介绍立法背景和有关听证事项的说明。立法听证会上,人力三轮车的管理原则、管理措施和处罚处理方式成为论述的焦点。 总量控制逐步减少 针对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实行总量控制、严格资质管理、逐步减少”的管理原则,龙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小玫、社会服务中心经理徐永坚等4名陈述人表示支持和赞赏。方小玫认为,目前的人力三轮车在汕头市区仍有群众需求,且可以缓解社会就业压力,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对其的管理,可以实行“疏导兼管”的监督方式,即允许人力三轮车个体经营,实施规范管理,引导人力三轮车统一服务标志,挂牌营运,在保护合法营运的人力三轮车的同时,坚决打击非法营运的人力三轮车。 车辆租借不应限制 持反对意见的有来自江西的李顺连和人力三轮车营运人吴奕秋,他们从切身境遇陈述了自己反对的声音。李顺连在陈述发言中认为,人力三轮车是外来人员在汕谋生的工具,而且对老人和小孩的出行非常方便,不应该减少乃至取缔。对于“罚款”的处罚方式,李顺连认为应换一种方式。她陈述时不禁联想到一家的生活境况,激动得有些哽咽:其丈夫靠人力三轮车谋生,还要赡养老人和支付孩子学费,如果被罚款,对生活影响很大,因而反对“罚款”的处罚方式。对人力三轮车的租借问题,吴奕秋还提出可以合法租借的意见,理由是以人力为动力的人力三轮车营运相当辛苦,人的体力有极限,需要多人合作营运。 逐步减少要明确时间表 在立法听证会上,汕头特区报社记者钟立在陈述时还提出了对人力三轮车的管理要落到实处,在逐步减少方面要明确时间表;汕头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学生黄婉红也提出对人力三轮车从业人员实行管理要有具体方案,对实行新管理办法后不再获得营运资格的人力三轮车从业人员进行补偿等意见。 对社会各界人士的陈述发言,章万多表示将进行认真研究,并作为形成的《规定(送审稿)》的附件同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将把采纳的情况反馈给陈述人。 本报记者林奕群实习生张金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