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衫生纠纷放火烧店铺 马某被判处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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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10:39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赵令蔚、通讯员宿华文)为报复他人放火焚烧服装店,致烧死3人的罪犯马跃壮受到了法律的严惩,马跃壮因放火罪被判处死刑,并于昨天上午在汕伏法。在昨天上午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宣判执行大会上,3宗刑事案件的7名罪犯被宣告终审判决。与放火罪犯马跃壮一起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的还有抢劫罪犯董风雷、故意杀人罪犯林月祥。 马跃壮是河南省新野县人,2002年12月27日他在澄海区凤翔街道某服饰店购买衣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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