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不该由政府操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10:41 沈阳晚报 | |||||||||
在普通老百姓心中,他们是怎么认识沈阳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呢?沈阳市的拆迁工作还应在哪些方面有所改进呢?7月21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几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拆迁要保证百姓知情权 市政协委员王国兴认为,“沈阳市不存在‘钉子户’这种说法”,沈阳市的拆迁工作
拆迁应与听证同步进行 市政协委员应其元说,相关部门往往在拆迁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以后,才想到召开“听证会”,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看法。其实,“听证会”完全可以与拆迁工作同步,甚至提前进行。只有进行充分论证后,才能确保城市建设和拆迁工作的健康、有序。拆迁要给百姓“容空”省人大代表木青认为,在拆迁过程中,相关部门还应注意“容空”,即留有一定的操作时间,不能急于求成。有些问题和工作,如果多一些时间,相信什么事情都可以得到顺利解决。“拆”“管”要真正分离 市政协委员应其元表示,应彻底结束行政行为对拆迁工作的干预,突出市场机制的作用。 市政协委员杨功涵认为,拆管分离,政府可以脱离繁琐的拆迁操作,由有资质的拆迁公司进行拆迁。这样做不仅有利于缓和政府职能部门与市民之间的矛盾,有利于拆迁市场的完善和社会的稳定,并且可以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拆迁所产生的矛盾在萌芽阶段就能得到解决。拆迁要体现服务原则 应其元委员说,南方一些城市拆迁时,被拆迁人孩子上学、乘坐公交车的月票等等细节问题,拆迁人均能予以解决,沈阳市应借鉴。 拆迁工作还要体现服务性,拆迁公告、信访接待、投诉举报、拆迁监管等一系列问题都要为被拆迁人事先想到,要实行一条龙服务。本报记者张晶实习生成柱鸣镝记者电话:136049069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