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防汛办:确保城市防洪不死人财产少损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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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11:33 燕赵晚报 | |||||||||
省防汛办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防洪工作的通知》 本报讯前一时期,我国部分城市因突降暴雨,造成人员伤亡,市区内涝,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昨日,省防汛办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防洪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城市防洪工作,加强对城市防洪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好各种责任制。目前要重点落实好各级防汛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气象、防汛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形势,遇有强降雨过程,立即通过媒体通知群众。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上报制度,重大事故和洪涝灾情要第一时间及时上报省、市防汛抗旱办公室。要进一步细化防洪预案。各市要明确城市防洪的重点,既要防洪于外,又要防涝于内。在重点防范河道洪水的同时,抓紧做好城市内排水设施的清淤疏通和排涝泵站的维修保养,保证运行正常。对于排水管网严重不足的,要有相应的应急措施和预案,采取多种手段解决城市排涝问题。对城市易涝区域要落实城市防汛和交通应急预案,避免大面积交通堵塞和断交。要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各市要针对城市内易涝区域的危、旧房屋进行一次排查,提前做好危、旧房屋的维修加固工作,必要时可将人员提前撤离。要把各种问题解决在大雨到来之前,确保城市防洪不死人,减少财产损失。要进一步做好山区城镇的防洪工作。山区县城以及行洪河道通过的城市,要重点做好山洪以及泥石流的防范工作。各市要切实做好河道的清淤、清障工作,给洪水留出足够的出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