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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长荣爱民:入夏重点打击侵财型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11:53 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宁公宣 记者 马立)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荣爱民昨告诉记者,进入夏季,侵财型案件高发,结合全国正在开展的“侦破命案”专项行动,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了“猎豹行动”,以遏制侵害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犯罪案件的高发势头。

  荣爱民介绍说,入夏以来,本市抢劫、抢夺案件有所上升,其中飞车抢夺、入室盗窃发案较为突出,侵害的对象以单身骑车、行走的女子为主。同时,入室盗窃案比较突出,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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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是居民住宅被盗案件较多。犯罪分子主要采用破坏窗网作案手段,翻窗侵入住宅实施盗窃。单位财物被盗窃案件也时有发生,同时车内财物被盗案件发案明显增多。

  荣爱民表示,针对这些犯罪行为,市公安局各级刑侦部门紧密结合各地区实际,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哪些地区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哪些地区。目前,警方已经有针对性地部署了严密的打防措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违法犯罪活动。

  为预防上述侵财性案件的发生,荣爱民建议,市民夜间行走,骑自行车、电动车时要将包斜背,不要将包放在车篓里或单肩背。特别是单身女性,在行人较少的夜晚,在行走过程中尽量少打手机。天气渐热,市民要经常性检查房屋防盗窗网的牢固程度,在夜晚关好门窗,防止作案人员翻窗、撬门入室盗窃。外出时要增加防盗防抢装置,并尽量将拎包、手机等物远离门窗放置,防止被犯罪分子挑取钩窃。

  荣爱民说,办公人员不要在办公室里随意摆放装有贵重物品的皮包、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物。在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门,避免发生单位内财物被盗案件。驾驶人员在驾车过程中要锁牢车门,在遇有可疑人员拍车窗、门或其他情况时要提高警惕,不要将贵重物品存放在汽车后备箱内,在下车时要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并尽量将汽车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所。

  荣爱民表示,积小安为大安。本市警方将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地方做起,打防结合,捍卫百姓平安。

  (编辑 思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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