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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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17:07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7月22日消息(记者彭玉冰)7月22日,北京市法院召开动员大会,对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件、执行款物和执行案卷活动进行全面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友、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强卫、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凤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正安出席会议。北京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慕平主持会议。 此次集中清理工作从6月中旬起至12月中旬止,内容为集中清理截至今年5月底的未结
在此次活动中,北京市法院将着力推行4项执行制度,努力建立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公布拒执人员名单制度”,对有履行能力,经教育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向有关部门和全社会进行公布;二是“委托调查制度”,由法院授权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证据和线索。代理律师持该调查令可向银行、工商、房管、税务等单位或个人,迳行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证据和线索;三是“协查制度”,由公安机关协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四是“公告悬赏执行制度”,充分利用媒体和民众的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下落。 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强卫发表重要讲话,他要求各级党委政法委要从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为法院开展执行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要坚决支持法院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抵制形形色色的不当干预,坚决支持法院依法独立地行使执行权;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协助法院开展执行工作;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人、财、物等方面的投入和保障,确保为法院开展执行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据悉,1998年至2003年,北京市法院共执结案件38万多件,执结标的额794亿余元。在执行人员数量基本持平的情况下,2003年执结案件7万4千多件,执结标的额226亿多元,分别是1998年的2倍和3倍。同时,该市还积极稳妥地进行执行工作管理体制创新,建立了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和统一协调的新体制,实行了执行裁判权和执行实施权分离行使,相互制约的新机制,创造了强制托管、债权转股权等一系列新的执行方法。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张春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