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交易将走进拍卖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1:47 大连晚报 | |||||||||
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旧机动车交易行为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二手车交易将走进拍卖场本报记者 王德春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大连市国有资产车辆、客运出租车辆交易公开拍卖”记者会上了解到,我市的二手车交易方式将逐步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拍卖首先从国有资产车辆、客运出租车辆的交易开始,同时,由我市工商局、公安局、财政局和商业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
《意见》规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旧机动车辆、抵债车辆、客运出租车辆,交易时必须委托专业机动车拍卖公司采取公开拍卖方式进行。”不按此要求进行的此类车辆交易将无法实现过户。相关负责人介绍,运用拍卖这种方式来实现二手车的交易是大势所趋,但考虑到实际操作上可能会遇到的困难,这种方式将首先从国有资产车辆和客运出租车辆开始,待运行一段时间、积累一定经验之后再逐步推广到其他车辆。 据悉,由于拥有专业的机动车拍卖机构和专门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大连钧诚车业集团将先期承担上述旧机动车辆的拍卖活动。大连钧诚车业集团董事长李建军告诉记者,拍卖活动将定期举行,周期不超过半个月,拍卖公司收取的佣金将控制在4%以内。 作者:本报记者 王德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