仨被告异口同声:我无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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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1:58 时代商报 | |||||||||
“梦宝垃圾棉”案昨日在皇姑区法院开庭审理———仨被告异口同声:我无罪新闻回顾“梦宝垃圾棉”事件 2002年12月,某电视台在沈阳市率先播发了关于“梦宝”床垫中有“垃圾棉”的报道。这条辽宁“黑心棉”的新闻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时间,报纸、电视多家媒体纷纷跟进报道。“梦宝”产品遭到了前所未有的质疑。但经过公安机关的侦破,所谓的“梦宝垃圾棉”事
“一条90秒的报道毁了我的工作,我的生活!虽然我现在只能在北站后面一条阴暗的胡同里靠卖盘子维持生计,但我还是坚持认为,我只做了一个新闻记者所应该做的,我无罪!” 昨天,在沈阳市皇姑区法院对记者与公司老板联手制造“梦宝垃圾棉”案件的审理中,被指控犯有损害商品声誉罪的3名被告人均无一例外地在法庭上发出了“我无罪!”的声音。意外:开庭前“对头”握手致意 7月22日上午,皇姑区法院最大的法庭内座无虚席,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的两部摄像机架在了法庭大门口,王振光、周林从北京聘请的两位律师坐在了辩护席上,“梦宝”的董事长潘玉哲作为受害人也来到了法庭。 9点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王振光、韩雷、周林3名被告人被法警带进了法庭。看见“梦宝”的潘董事长也在座,王振光和韩雷竟出人意料地主动上前与潘玉哲握手。虽然这对商场上和案件中的“对头”的双手握在一起,但在接下来的审理中,双方却并未由此而“言和”。庭辩:“他们是举报者不是嫌疑人” “梦宝床垫是事实上的不合格产品,我的代理人是举报人而不是犯罪嫌疑人。”这是本次庭审中,担任辩护的4位律师的共同观点。 他们认为,王振兴虽然同是经营床垫的同行,但他率先发现了“梦宝产品”存在“黑心棉”的事实,并把这个消息作为新闻线索提供给了电视台记者周林。作为一个新闻人,周林本着制作最新、最好新闻的原则对床垫进行了披露。 韩雷虽然没购买床垫,但受赠与也是消费的一种方式。 损害商品声誉罪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是对合格的产品实施了捏造的行为,但根据国家强制性规定的GB18383-2001的絮用纤维检验标准,梦宝床垫是不合格产品。所以,对3名被告人的指控不应成立。陈述:声泪俱下的无罪陈述 在最后的陈述阶段,3名被告人都发出了“我无罪”的声音。曾经从事了10年新闻工作的周林在陈述中几次泣不成声。“选择新闻工作的我是幸运的也是不幸的,在10年的新闻工作中,包括这次报道,我都是本着一个标准的新闻人的要求来制作报道。在这样的一个90秒的报道里,我只是想让所有的沈阳人知道,焦点访谈里的‘黑心棉’也出现在了我们沈阳,没有任何的利益驱动,有的只是新闻人对报道的执着。为了这样一个90秒的报道,我失去了工作,现在我只能在阴暗的胡同里……我做了每个新闻人都会做的事情,我无罪!” 与周林的陈述一样,王振光和韩雷也都为自己做出了无罪的陈述。在阳光接近地平线的时候,法官的法槌声再次响起,本案暂时休庭,择日继续审理。(人物均为化名)见习记者 吴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