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徒一月内7次抢劫的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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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2:38 新闻晨报 | |||||||||
晨报记者沈凤丽通讯员丁慧报道短短一个月,连续抢劫出租车司机7次,昨天,这两名疯狂的抢劫犯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黄京生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被告人陆丽军无期徒刑,两人同时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黄京生、陆丽军均系外地来沪无业人员,去年9月30日凌晨,两人经预谋,携带水果刀
去年10月27日,黄京生被公安机关抓获。黄到案后,除交代公安机关已掌握的其在上海实施的抢劫出租汽车驾驶员钱财的犯罪事实外,还交代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其在本市抢劫超市营业款及在广东深圳市抢劫出租汽车驾驶员钱财的犯罪事实。被告人陆丽军于同年11月14日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对其实施的抢劫行为作了如实供述。 法院认为,黄京生、陆丽军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陆丽军有自首情节,决定对其从轻处罚。黄京生到案后能坦白交代公安机关已先行掌握的抢劫事实之外的其他抢劫事实,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