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发布传染病疫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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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3:01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周志山、赵青)从8月1日起,省卫生厅决定定期、不定期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发布内容包括: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涉及甲类传染病疫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非炭疽疫情以及不明原因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布前报告卫生部和省政府。
省卫生厅将以河北卫生信息网为载体,以月报、季报、年报方式公布信息。遇有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后,将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及预防、控制、救治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