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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塔林”之忧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3:3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记者 施书芳 实习生 刘晓楠/文 记者 白周峰/图

  随着河南境内高速公路的日渐繁荣,高速公路两侧的广告塔也在高速“繁殖”,部分地段可谓“三步一塔”、“五步一杆”,密度之大,全国罕见。而这些广告塔,六成以上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是“超生儿”。这些无序“超生”的广告塔,不仅扰乱了市场,而且给高速公路的行车安全也带来了不小的隐患。高速公路广告塔无序“超生”何其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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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绵延在中原大地上的高速公路是一道蓝色风景线,而在高速公路两侧,由一座又一座广告塔组成的“塔林”已越来越令人担忧,部分地段到了“三步一塔”、“五步一杆”的地步(如图)。昨日,来自河南省交通厅有关部门的最新消息称,随着河南省高速公路渐成网络,不少商家也开始在高速公路两侧竞相竖立广告塔,而这些广告塔有六成以上未经交通部门审批。

  尽管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河南省才开始修建高速公路,但在短短的10多年时间内,一条又一条高速公路迅速建成通车,仅今年上半年,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就达到1400多公里,居全国前列。

  来自河南省交通厅有关部门的消息称,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了保证高速公路的行车安全,在每条高速公路的两侧,都设立有控制区,在这个控制区内,未经交通部门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包括广告塔在内的地面建筑物。但是,由于河南境内各高速公路的日渐繁忙,在高速公路两侧设立广告塔也就成了快速赚钱的新行当。其中,连霍、京珠两国道高速主干线河南省段,不少路段两侧的广告塔无节制地快速“繁殖”。比如,仅有20多公里长的郑州机场高速公路两侧的广告塔,多达160多座,而经过交通部门批准的不到三成。广告塔之多、局部密度之大,全国少见。

  前天,记者驱车对广告塔最为集中的郑州机场高速公路进行了实地调查,进入机场高速公路后,广告塔一座接着一座,越往南走,广告塔越密集。在郑州西南环城路一座跨机场高速公路立交桥的施工工地,记者粗略地查了查,广告塔竟有十几座。当行至机场高速公路的下道口附近时,记者发现这里每隔数米就有一座广告塔,数量达20多座,可谓密不透风。而有的距行车道仅有两三米的距离。

  在郑州至新乡高速公路(黄河二桥)的施工工地,尽管该路正在进行路面施工,但记者在工地两侧竟发现了近10座广告塔,一位知情人士介绍说,这些广告塔都是新立起来的,记者问,现在路还没修好,怎么就把广告塔立上了?这位知情人士答,明摆的事,今年10月,郑州至新乡高速公路就要通车了,一通车,这里的广告塔很快就能租个好价钱。高速公路广告塔潜在的安全隐患

  一位司机朋友告诉记者,经常在高速公路上开车的司机都有这样一个感受,那就是在路上如果有少许广告塔,且广告塔上的广告很有创意,对减轻驾驶疲劳是有好处的,但如果像郑州机场高速公路那样,广告塔过多过密,不但不会减轻司机的疲劳,还会成为潜在的视觉轰炸。特别是立交桥附近的广告塔,距高速公路又非常近,如果出现恶劣天气,很容易出事。

  对此,高速交警如何看待?在郑州机场高速公路上调查时,记者遇上了正在高速公路上巡逻的郑州机场高速交警大队的两位民警,其中一位民警介绍说,4年前,机场高速公路上的广告塔分布还比较合理,数量也不算多,近两年,广告塔立得太多了。特别是在将要建成通车的郑州至新乡高速公路上,广告塔的建设速度更是惊人,广告塔一多,势必给行车安全造成威胁,对司机绝对不是好事。

  河南省交通厅高速公路路政总队一负责人不无担忧地说,在高速公路的控制区内,除了交通标志外,对设置的其他地面建筑物是有严格规定的,必须有统一的规划,如果擅自设置类似广告塔这样的地面建筑物,比如在跨高速公路的立交桥周围,会严重影响行车安全。高速公路广告塔大多在打“擦边球”

  而来自交通部门的消息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高速公路两侧设立广告塔必须经过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设立,但从实际调查结果看,到今年6月底,在机场高速公路两侧设立广告塔的广告公司有数十家之多,其中有80%左右的广告公司未经交通部门审批,打的都是擦边球。

  据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郑州机场高速公路两侧的广告塔最早设立在1997年前后,当时,河南省交通厅首批共批了12个广告塔,这些广告塔严格按交通、工商等部门批准的尺寸、距离、高低、内容进行发布,前来做广告的都是国内知名企业,效果很好。

  一企业负责人说,河南地处全国公路交通中心,特别是高速公路四通八达,广告塔的市场存在很有必要,河南也需要有这个市场。

  《公路法》第79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由交通部门责令其限期拆除,可处两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承担。今年刚刚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8条也明确规定,道路两侧设置的广告牌,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第106条规定,道路两侧设置的广告牌,妨碍安全视距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行为人排除,拒不执行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强制排除妨碍,所需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对于控制区的宽度,公路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各省都有一个自定的标准,其中河南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为50米,立交桥匝道、连接线两侧、收费站周围为100米。

  不少商家看中了这块风水宝地,通过各种渠道在郑州机场高速公路两侧设立广告塔,所用的战术就是打擦边球。他们在控制区的边缘地带设立广告塔,这些广告塔大部分未经河南省交通主管部门审批,有的广告塔也就是和当地村民谈妥后,支付少量费用就可立起来。这些广告塔立起后,为了揽到广告,就用低价拉用户,严重冲击了市场。由于无序竞争,各广告公司之间开始了恶性竞争,租价一年比一年低。目前,一座广告塔的年租价已从最高时的40多万元降至六七万元。

  经过交通部门批准并首家经营机场高速公路广告塔的广告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河南广告塔的市场存在很有必要,但现在的情况是,太多太滥,如再不加强管理,就会满盘皆输。高速广告塔不久将要立新规

  面对近乎失控的“广告塔林”现象,河南省已开始通过立法从根本上解决此事。

  河南省交通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省政府“十五”规划,到2007年年底,河南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4000公里,实现省会郑州至17个中心城市间快捷通达的高速公路网络,但至今尚未出台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的地方法规。由于没有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出台,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体制、市场运作机制等诸多方面的一些具体问题无法可依,而《公路法》有关高速公路的规定比较原则,不便具体操作。

  今年5月,《河南高速公路条例》(草案)已经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此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对高速公路两边林立的广告塔的治理成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讨论的一个热点。很多组成人员都说,高速公路两边的广告塔太多太滥,视觉效果差,可以说有碍观瞻。人大代表们也提出很多解决办法:比如交通部门是否可以利用设置行政许可的办法来阻止广告塔的繁衍,比如在条例中扩大高速公路两边的控制区,比如直接在《条例》的条文中明确规定除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大型桥梁以外的高速公路两侧不得设置广告塔等办法进行限制,对已经设置的广告设施,要限期拆除等。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程序,地方法规的出台至少要经过两审。《河南高速公路条例》一审后,省人大常委会责成省政府和省交通厅继续调研,提出更加科学的方案,省人大常委会财委、法委等部门也将进行深入的调查。《条例》的出台已经为时不远。

  河南省交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条例一旦通过并生效后,交通等部门对违规设置的广告塔的清理将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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