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问题猪肉”案后续 一质监分局长失职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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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3:4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南充又有一名干部在“问题猪肉”案件中被判刑。7月19日,顺庆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南充质监局稽查分局原局长王永本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顺庆区法院审理查明,王永本于2001年5月15日组织稽查分局执法人员,在南充市嘉陵区现场查获秦帮强等人加工的病死猪肉、母猪肉800余公斤,当天进行了销毁。执法人员还对存放于冻库冷藏的13吨“问题猪肉”、1吨“问题猪排”进行封存。秦等人交纳了2万元罚
2001年5月16日,王永本组织稽查分局执法人员对南充市嘉陵肉联厂进行执法检查时,查获一批冻猪肉涉嫌质量问题,并未采取监督措施,该批冻猪肉被一湖南人拉走。 2001年11月12日,王永本组织稽查分局执法人员对南充市嘉陵区嘉龙冷冻厂进行执法检查,查获秦帮强等人加工的边口肉2吨、待分割的整猪8头、冷冻分割猪肉2吨,稽查分局进行了封存。王永本向分管领导建议罚款2万元,将封存的猪肉解封发还业主作化工原料,致使秦、曾二人将不合格猪肉出售。 对此判决,王永本不服。他说:质量打假工作中,我认真履行了职务,从没有受贿、徇私枉法行为,法院至今也没查出我有相关行为;我在办案中,为增加透明性,大案都请记者同行;未采取监督措施的事实不成立;“问题猪肉”重新流入食品领域无依据……因此,我没有玩忽职守。他已聘请律师准备上诉。记者汪仁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