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主管卸任偷走老总电脑 “老保安”监守自盗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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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4:26 青岛新闻网 | |||||||||
早报讯原保安主管宫某为“治”新保安主管,盗窃办公室笔记本电脑,结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宫某因盗窃罪昨被市北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000元。 宫某曾是某超市的保安部主管,新主管上任后,安排宫某干超市门卫,宫某有些接受不了,便想找事“治”一下新主管。今年5月3日晚,宫某用事先偷拿的钥匙进入该超市老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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