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纠纷首次举行听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5:35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贾璐 记者康庆)昨天上午,我市首次举行了房屋拆迁纠纷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听证会。经过25分钟的听证后,听证代表全数通过行政强拆申请。 被拆迁房什么样
本次听证会针对的被拆迁房屋位于金牛区解放路二段296号,产权人为金牛区房管局,现由市民邓德光承租用于营业,计租面积16平方米。房屋所涉项目于去年4月进场开工,拆迁最后期限为本月30日。据介绍,市房屋拆迁管理处曾在2004年5月31日作出行政裁决书,裁决由拆迁人用成华区八里小区望园居一号楼底层一商业用房(建筑面积45.9平方米,不含公摊面积5.16平方米)安置邓德光,并由拆迁人与房屋产权人结算差价。行政裁决书下达后,拆迁人与邓德光多次协商未果。拆迁人便于本月13日向市房屋拆迁管理处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我市首次行政强拆申请听证会由此诞生。 人大代表参与听证 上午9点30分,记者在听证会现场看到,出席听证会的听证人员为市人大代表王景云、律师高曾等5人。按照主持人告知的权利,他们有权进行询问并充分发表意见。但当事人邓德光昨天未出现在听证会现场。市房屋拆迁管理处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关举行本次听证会的书面通知已送达邓德光处并由其妻子代为签字认可,邓德光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出席听证会,是自己放弃权利,不影响听证会按期举行并形成合议结果。 王景云以听证人身份提出了房屋估价机构是谁、是否具备二级以上资格等级、邓德光的拆迁补偿安置依据是什么、为什么不能对其进行就近安置、拆迁单位有没有采用停电、停气等手段迫使邓德光配合等问题,裁决经办人和委托代理人一一给予了回答。 听证会在25分钟后结束。3个小时后,参加听证会的听证人员经合议同意市住房保障中心提请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的申请。据悉,在行政强拆令执行前,邓德光还有机会与拆迁人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如达成协议,行政强拆将因此停止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