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快报·被狗咬伤后索赔太高 赢了官司反赔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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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6:07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谢德良)张某被赵某家的狗咬伤后,双方没能达成赔偿协议,张某起诉至法院。昨天记者获悉,因索赔数额过高,张某赢了官司反而赔了600多元钱。 去年10月间,张某在自家菜园里摘菜,忽见邻居家的大黑狗扑过来,他下意识地躲闪,但还是被狗咬伤了左臂。这时,狗的主人赵某提着铁链跑出来把狗拴住,然后立即带张某到当地卫生院治疗。张某在家养伤时见赵某一直没去看望他,非常生气,便决定起诉至法院
法庭审理后认为,赵某作为狗的主人,对狗看管不善,使张某被咬伤,赵某应赔偿张某全部合理的经济损失。因张的伤情为轻微伤,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诉讼请求不符合有关规定,法院不予支持。误工费、交通费等要求的过高部分也不予支持。最后法院判决:赵某除去已经赔偿张某的损失外,再赔偿张某经济损失480元。交了1000余元诉讼费的张某拿到判决书后发现:自己赢了官司,反而赔了600多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