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遭盗 质疑商场安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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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6:41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生活日报7月22日讯(记者王丽)因为一张广告牌挡住了商场监控摄像头,三名购物时被盗的消费者失去了找到小偷的绝佳机会。“商场监控录像竟然成了聋子的耳朵”,今天下午,市民李女士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并作为一名消费者向商家呼吁应该加强安全管理,给顾客创造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 李女士告诉记者,今天上午9时许,她来到解放桥一家商场购物,由于自己带了一个手
李女士说,她立即向该楼层的保安报警,保安试着拨通李女士的手机,结果听见两声振铃声就关机了。李女士马上又跑到了该商场的服务部门报警,要求察看当时的购物录像,看能否抓到小偷,没想到该商场服务员告诉她,必须有公安部门的有关手续才能观看录像。等了片刻,李女士被告知有一块大广告牌挡住了视线,无法看清楚鸡蛋柜台的影像。接着,一位老太太又称,她的一部小灵通在商场里被盗。紧接着又来了一对母女,告诉商场服务员说她们的钱包、手机、老年证、乘车卡也被盗。这三人都是在同一个柜台被盗。 李女士介绍,仅仅在30分钟时间内就有四名顾客报警,虽然商场认为是广告牌挡住了摄像头,没法看到小偷。但李女士认为,在30分钟的时间里,商场完全有能力搬走广告牌,让小偷现形,但因为商场没有责任心,疏于管理,才让可恶的小偷一次次得逞。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12315的有关工作人员,据了解,如果消费者报案,由警方破案之后能够证明的确是在商场被盗,那样消费者可以向商场提出一定赔偿要求。 据济南大明律师事务所的有关人士介绍,消费者到商场购物应该具有自我保护意识。一些商场本身就有贵重物品寄存柜台,消费者如果在此柜台存物丢失,商场必须负责。当消费者购物时自己保管的手提袋丢失就要自己负一些责任,毕竟商场没有义务为消费者手里的东西负完全责任;商场被顾客告知某柜台有被盗记录时,应当主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避免消费者再次受到类似损失。如果商场有能力做到却没有主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商场就显然有疏于管理的嫌疑了,应当给予消费者相应的安全提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