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娃超市内被“抢” 超市称监控器监控不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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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7:30 三秦都市报 | |||||||||
原本想买只鸡回家改善改善生活,哪知超市内却突然冒出“强盗”,光天化日之下将装有800元现金和一部小灵通的小背包从孩子脖子上拽走,而超市的解释则是,监控器无法监控到抢包处,从工作角度上来讲,超市没有什么过失,不给予赔偿。消费者李女士不解地问,在超市里丢了东西,超市的监控器居然监控不到,那么,超市的货物丢失是咋监控的? 7月19日,家住西安市尚德路的李女士来到北关人人乐超市购物,把自己3岁的孩子放
李女士想,老站在门外等不是个办法,于是,她又找到了一名姓张和一名姓邹的工作人员,将事情的经过讲述后,其中的一名工作人员说,“你这不是无理取闹嘛”。随后,两名工作人员报了案,经调查,民警告诉李女士,必须要超市内人员提供线索才能破案,否则他们也没有办法。时隔两日,事情依然毫无音讯,李女士再次来到该超市,找到相关负责人邹经理,而超市邹经理却告诉她,这事与超市没有关系,他们也没办法处理。 消费者李女士认为,在超市里面丢了东西,超市就应该负有一定责任,而超市的说法则是监控器监控不到,无法证明,不给予赔偿。并称她无理取闹,这伤了她的自尊。李女士最后说投诉“人人乐”不求别的,只求超市能给她一个合理的说法。 昨日,该超市一位姓邹的经理对记者说,他们也很理解失主的心情,但从他们的管理上来说,超市没有过错,他们也常常提醒顾客将自己的财物看管好,如果他们看到有些顾客把钱包或其他贵重物品放在不安全的地方时,超市内的工作人员也会上前提醒顾客看好自己的物品。至于李女士的遭遇,因为超市监控器监控不到,所以无法给其赔偿。 有话天天说:乐不起来的“人人乐” 张念贻 就是在19日,本报报道了人人乐超市北关店员工抓贼撞倒七旬老太的事情,没想就在当天,就有位3岁的小孩在这家超市内被“抢”。一老一少接连在同一家超市内被撞伤、被“抢劫”,至少能够说明,人人乐超市防贼方面有问题。 对于人人乐北关店来讲,也许你有许多推卸责任的理由,但是“上帝”购物时遭遇了不痛快,又得不到及时的保护,无论是谁,恐怕都难有一个良好的心情再次光临。 小偷、劫匪都是专挑人多的地方钻,小偷多说明生意好,生意好就更应该注意保护顾客的权益不受侵犯,顾客连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都得不到保障,还谈什么顾客盈门。 乐不起来的“人人乐”,真的该想想如何让人人乐着来,人人乐着去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