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家属拉着伤者到派出所要“凶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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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7:31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李永利 实习记者 龙轶 实习生闫靖靖刘伟怀疑公安机关私放嫌疑人,又因医院对伤者停止用药治疗,西安市灞桥区枣园苏村村民苏忍朝、苏社民7月22日上午把被“歹徒”刺伤的儿子苏龙化名、苏强化名用三轮车拉到西安市公安灞桥分局纺织城派出所,要求公安机关必须把“凶手”绳之以法。 7月22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公安灞桥分局纺织城派出所时,近百名群众将该所大门
据躺在车上的伤者苏龙的母亲张玲丽讲,6月23日,苏龙和苏强在西安市第十八中学附近行走时,被一名年龄与他们相仿的男孩用刀逼着要钱,接着将二者刺伤。事发后,用刀刺人的男孩被派出所抓回后,不知何因又被放走。目前,两个孩子的伤势依然很重,却无钱可治,刺伤人的男孩依然逍遥法外,对此,他们希望公安机关尽快将“凶手”绳之以法并落实医疗费用。 据公安灞桥分局纺织城派出所主管刑侦的马力杰副所长介绍,经警方调查,苏龙、苏强的一个朋友与17岁的陈某有矛盾。6月23日,苏龙、苏强及其朋友将陈某从家中叫到枣园苏村高速公路桥下,因言语不和,发生冲突。陈某遂掏出事先准备的水果刀刺向苏龙、苏强。民警接到纺织城职工医院大夫的报案后立刻展开调查,最终查明,该起案件系斗殴所致,立即将陈某带到派出所。陈某对持刀伤人的事实供认不讳。苏龙、苏强及他们的朋友也承认此事确因斗殴所致。由于案情定性需要法医对伤者伤势做出法医鉴定证明,加上17岁的陈某不到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年龄。所以经公安灞桥分局批准,自6月26日起,对陈某实施取保候审。对于伤者家属当日围堵派出所大门的心情他们可以理解,但其行为毕竟有些过激。对此,一旦法医鉴定书做出,公安机关将会依法公正处理这起案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