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为何住进救灾帐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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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7:34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曹勇 实习记者 拂晓 实习生刘雅张婷本报《非灾民救灾帐篷内苦熬8个月》的报道引起了陕西省民政厅的关注,表示将派人对此事进行调查。 7月22日,记者再次来到西安市阎良区振兴街聚宝村的部分被拆迁户居住地。据被拆迁户讲,这些帐篷是拆迁办向区上民政部门租赁的,当时还要求住户交钱。“但我们都没钱交,所以也没有交钱。”被拆迁户说。他们所说的“拆迁办”指的是阎良航空园振兴办事处征
陕西省民政厅救灾救济处王富孝副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救灾款物有严格的管理使用程序,是不允许用于非灾民的,对阎良区存在的情况,将责成西安市民政局进行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