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教育局不作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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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7:35 深圳商报 | |||||||||
孩子在幼儿园摔伤,家长把上级管理机关告上法庭 法院判教育局不作为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胡名忠实习生陈艺)5岁的小陈在幼儿园玩耍时不慎摔伤,小陈的爸爸老陈觉得幼儿园方面处理态度傲慢,不负责任,一怒之下把幼儿园的上级管理机
摔成骨折只做简单包扎 2004年2月11日,就读于罗湖区海丽达新港鸿国际幼儿园的小陈,在幼儿园玩滑梯时受伤,并导致骨折。事发后,幼儿园没有带小陈进行拍片(放射科X线)等认真治疗,只是到医院进行简单的包扎。幼儿园认为小孩伤势不重,直至下午3时左右才电话告知孩子父母。 小陈的异常表现引起了老陈夫妇的重视,当晚即送儿子到深圳市妇儿医院。照过X光后,小陈被诊断为“左桡骨远端骨折”,并当即打了石膏。医生说,如果不及时就医,后果难以预料。老陈夫妇认为幼儿园及员工没有尽到起码的监护责任和谨慎的注意义务,是严重的不负责任行为。老陈夫妇曾多次与幼儿园进行交涉,要求赔偿但未果。 据老陈称,该幼儿园的态度十分恶劣,说小孩被带回家后才去医院诊断为骨折,这段时间内出了什么问题不是幼儿园的责任。老陈说,“幼儿园言下之意就是我们把孩子的手摔断,然后跟他们勒索赔偿。难道天下还有这么恶毒的父母吗?” 著名幼儿园竟是无牌经营 为何老陈不告幼儿园反告教育局呢?原来老陈与幼儿园接触时发现,这个海丽达新港鸿国际幼儿园竟未经注册,是间“黑幼儿园”。于是矛盾焦点便转向了罗湖区教育局,老陈曾先后两次向罗湖区教育局投诉幼儿园的违法行为,希望教育局能取缔此幼儿园并能够协调双方的矛盾,但一直没有收到教育局的答复。 老陈觉得罗湖教育局不作为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把教育局告上了法院。老陈庭下告诉记者,等告完教育局后,还要告幼儿园,材料都已经准备齐全了。 教育局称已履行相关职责 被告罗湖区教育局在法庭上依法进行了行政答辩。教育局称,接到老陈的投诉后,教育局依法履行了相关职责:一是对海丽达新港鸿国际幼儿园进行立案查处;二是责成海丽达新港鸿国际幼儿园对原告小孩小陈进行积极治疗,并协商赔偿;三是积极与小陈母亲马女士进行沟通、慰问,及时反馈情况;四是跟踪、督促海丽达新港鸿国际幼儿园处理赔偿问题,后因原告要求赔偿的数额太高,协商未果。教育局坚持认为,其行政行为没有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而且已经给老陈做了书面答复。 但老陈对教育局作为庭上证据的一纸书面答复不以为然,因为此答复是老陈到法院上诉后才收到,不能作为证据。最后,法院审理认为,教育局对原告不予答复的不作为行政行为属于违法,但不支持原告要求“判令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诉讼请求,并判令双方各承担本案一半的诉讼费用。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胡名忠实习生陈艺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