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一个人都不能免费(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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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7:56 潇湘晨报 | |||||||||||||
费尽心思叫齐家人 章进乐老人家住长沙市马王堆新桥村,他于10年前与爱人离婚,膝下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三子女平时很忙。而他本人独居在家中已经很长一段时间,过些天他本人将满60岁,由于和儿女一年到头难得见面,拍张全家福成了已久的心愿。 前段时间,他们刚好从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那里得到免费套照票,该摄影店位于车站北路,名叫蓝梦摄影店。票上称可以免费拍摄全家福,并免费奉送6张7寸的彩照。于是章就联系了自己的儿女和女婿,让他们请好假,赶早到店里照个全家福,之后大家分头再去上班。为了让拍照顺利,细心的老人还提醒大家准备好漂亮的衣服,并提前一天给摄影店打了电话进行了预约,当时店方表示欢迎。 昨日上午9点半,当他们全家趁天凉赶到摄影店时,前日还热情接电话的店员却态度大变,称他们“全家人没到齐”不能免费拍照。无论他们如何解释,店里的工作人员就是认为他们不符合规定的条件而不能享受免费待遇。 少了“老伴”不让照 由于交涉未果,老人只好向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协会寻求利益保护。当记者辗转找到该摄影店时,一位自称刘娟的临时负责人代表店方做出了解释。刘娟说摄影店是全国连锁的,在长沙刚开张不久,为了扩大影响而举办了免费照相的活动。由于店老板目前不在长沙,店里的工作人员只能按照套票上面的规定办事。最后,这位刘娟还强调:“免费的待遇只有在全家都到齐的情况下才能享受,这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我们摄影店所有!” 老人已经离了婚,到哪里去找“老伴”来拍照?就这一连串实际情况,该店员就是称“少一个都不能照,这是规定”,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一时让章及其家人哭笑不得。 先倨后恭令人费解 中午12点半,在记者的协调和劝说下,店员终于答应联系在外地的老板,汇报此事。经过大约10多分钟的等待,刘娟才返回接待室。她告诉老人和他的两个儿子,店方可以为他们父子3人免费拍照;如果老人没有时间,或者觉得不妥,可以改天再邀自己的女儿女婿来照相也不迟。但该建议遭到了老人的拒绝。 老人说:“我们全家老远赶过来,在等待了将近4个小时后,才等到了这样的一个结果,现在已经没有心情坐下来照相。我将向有关部门投诉,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说着和两个儿子离开了摄影店。 消委:“最终解释权”不可滥用 “最终解释权”是近年来商家促销宣传中出现的高频词汇之一,长沙市消费者委员会一位姓蒋的工作人员透露:促销广告其实是商家与消费者达成的一种协议,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各式各样的广告应写得清楚、明白,尽量不要让消费者产生歧义和误解。如不得不“解释”,充其量也只能是商家保留的一种“解释机会”,而不是最终裁定。 该人士称,如果商家玩文字游戏,在故意欺骗或误导消费者后,用“最终解释权归××所有”这块挡箭牌来推卸责任,是不合法的,消费者可以诉诸法律。 实习生 龙 源 杨 芳 本报记者 王书芳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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